一、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的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这些都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二、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四、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五、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分,会导致文物古迹受到侵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目前,秦始皇陵外城以内2.13平方公里范围内,文物遗址占据了80%的土地面积,在地面上有3个行政村的6000多人生活在陵区境内。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现状还能维持多久。
因为人的欲望有多强,破坏力就有多大。
往事不得不提
这是一段尘封的往事。
但往事不得不提。
1955年,郭沫若、沈雁冰、吴晗、邓拓、范文澜等向政务院提交《关于发掘明长陵的请示报告》。消息传出,时任文化部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和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夏鼐直接找到吴晗,告以当时我国的考古水平不足以发掘陵寝、进行研究和保护文物。无奈信奉“古为今用”的历史学家们和文物界专家争论不下,最后提请周总理裁决,周总理批示同意,于是“长陵发掘委员会”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