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徒也“寻枪”
小的时候淘气,上学时屡有不带书笔的龌齪行径发生,每每被老师教育:“上课不带书,就好比战士上战场不带枪。”其实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表达:“上课不带书,就好比匪徒抢劫不带枪”,和士兵打仗一样,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家伙吃饭的。在旧社会,某些家伙政治立场薄弱,带着枪四处混饭,仗着枪法好朝三暮四到处投靠靠山混饭吃。前国军上尉黄仁宇先生在其回忆录《黄河青山》里就提起过山上土匪明码标价,一只手枪多少大洋,一只机枪多少大洋,诱惑国民党士兵带枪投靠——针对于此,国军对带枪开小差的家伙也是一律以投敌论处,统统枪毙。即使是这样的高压之下,这套“枪在命在,有枪就是草头王”(老舍《茶馆》中,两个逃兵没有了枪就处处被人欺负)的理念还是一直继承了下来。到了后来,不仅是步枪机枪,连军舰飞机都开始有人悬赏引诱,不过那时候大洋不够用了,就得用黄金,一架普通歼击机,“反水费”乃是黄金5000两。
建国多年以来,把“枪”上升到战略高度的匪徒惟白宝山一人尔。此人扫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杀警察,撬仓库,众多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搞枪而展开。抢钱只干了两次,长短枪倒是搞了一堆,从56半自动、五四手枪,再到后来的81冲,我估计他还有个当班长的个人野心,否则很难解释他一个人(惟一的同伙后来被他自己消灭了)搞那么多家伙干什么。事情后来的发展也正好证明了,白宝山的犯罪生涯始于枪,也毁于枪,正是因为这么多涉枪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视和枪支线索逐渐被发现,最终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业。
而数年后,发生在湖北省内的一个案子则和白某的案子有着惊人的类似。话说九十年代前后,湖北某地有一好吃懒做的家伙孙浩龙,成天想着搞钱,1999年的时候在一村办小作坊里用车床自己做了把手枪,预备用于抢劫——难为他小学文化竟有如此之强的动手能力。可能是他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不知手枪威力如何,在田间闲逛的时候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兄弟正弯腰干活,于是悄悄绕到他后面开枪射击其后脑。这个倒霉的农民兄弟当场就死了,罪犯证实了手枪威力足以满足其犯罪需要,满意地将枪藏好,等待时机。
两个月之后,就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荆州杀警案夺枪”案,孙匪在音像店里枪杀路过巡警,夺取六四手枪一只。他采取了和白宝山类似的“人枪分离”的办法,从戒备森严的古城荆州逃走,并在一个月后警戒解除时顺利取出枪支,再次隐藏下来。
这样又过了四年(真佩服他的忍耐力),到了2003年年底,孙匪的侄儿长成半大小子,他觉得时机成熟,和侄儿一人一把枪来到武汉,在我家附近的中百仓储再次开枪作案,打伤数名顾客和店员,一保安英勇追击,不幸被打死。歹徒抢劫未成,慌忙逃跑,被路过的两名武警战士(文艺兵,十分了得)拼死擒下——这里需要插一句,我当天回家正好从那里路过,只要晚走十五分钟就能看见这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了,没准还能混在愤怒的群众里狠狠踹歹徒两脚,可惜错过良机,终成一大憾事。
这个案子中的歹徒除了枪法略逊于白宝山(逃跑途中曾经向武警开枪,打穿了衣袖,万幸没有伤到人),抢劫方案不成熟之外,其心肠之狠辣,心理素质之冷静,均可跻身于一流悍匪的行列了。值得崇拜的是那两名武警,面对凶悍的歹徒,奋勇搏斗之余还没有带伤,实在是万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