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对于一个匪,枪的作用大概相当于他的一个肾。90年代初期,武汉曾经出过一个震惊全国的悍匪张明高,杀人外带砍头,大街上随便开枪射杀行人,一下子把枪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实从纯粹的犯罪角度来看,张的枪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个“成功”的匪——一个为了生存资源而奋斗的匪。
随着时代的进步,活跃在诸多犯罪领域的恶人也在不断更新观念。任何时代,作奸犯科的歹人相比大队官军总是少数,这时候,小组军事素质和单兵火力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翻看《水浒》就可以发现,以“江州劫法场”,“智取生辰纲”等著名案例,分明已经具备了现代特种作战的雏形。
在各国巡警还在使用轻冲和手枪的时代,往返于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经开始大量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枪——不过我需要插一句,在我国境内使用这些武器的匪,纯粹是脑子不好的残疾人。我国的管制严格,再厉害的枪进来了,子弹不好配就是头号麻烦。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来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陆的64式7.62毫米手枪弹(会损失精度,另外7点65的枪凑合用7点62的子弹造成的教训,各位歹徒还可以在阴间和一代悍匪魏震海交流切磋一下),但是这些家伙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犯罪用枪往往是案件侦破最好的线索——多少拿着家伙“十步杀一人”的壮男被血债所追,在警察叔叔的并案侦察、线索汇集中最终落网。所以现代涉枪犯罪的一个趋势就是用完一把扔一把——这样一来如果用的是进口高级货,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来尽管渠道不断拓宽,但是被查获的国内匪徒用的多还是国造五四和地下仿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