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五疑案 上一章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投湖自尽——国学大师王国维的无奈选择
事件
作者 : 张宏 张晨怡


  1927年6月2日上午,一位学者模样的老者,身着中式服装,鼻梁上架着深度的近视眼镜,雇好洋车,从清华大学出发,一直到达颐和园。他购好门票入园,步行到排云殿西的鱼藻轩前,面对着昆明湖水,若有所思,但态度异常镇定,还从怀里掏出烟盒,取纸烟一支,吸之至尽,然后向湖内纵身跳下。管理人员听见有人落水,连忙跑去,把他救了起来,却又不懂急救之法,于是,两分钟以后,老者气绝身死。

  入殓时,人们在老者的里衣中,发现他写给第三个儿子贞明的遗书一张,纸已湿透,但字迹完好。遗书非常简短,只有122字。全文如下:

  

  ■ 王国维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至饿死也。五月初二父字。”

  这个老者就是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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