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清朝十二王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郑亲王济尔哈朗
前言(3)
作者 : 刘小萌




  在上述十二家世袭罔替王爵中,本书选取了八家,舍弃的四家中,克勒郡王岳讬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都是礼亲王代善的儿孙,一门三王,而豫亲王多铎为睿亲王多尔衮的弟弟,故合并讲述。另外一家承泽亲王(后改号庄亲王)硕塞,以清太宗皇太极之子得封亲王,该人及子孙事迹简略,缺少故事性,也略去不提。

  此外选入了其他两位王爷,他们的爵位都不是“世袭罔替”。一位是饶余亲王阿巴泰。阿巴泰是清初叱咤风云的统帅,战功卓著,只是因为出身偏房,一生中平添了许多坎坷和烦恼。他的经历曲折,饶有趣味。另一位是端郡王载漪。载漪一家父子三人都是过继子,而且他的儿子还成了“大阿哥”,自己距皇父只有一步之遥,但最后还是以悲剧结束。这一家的经历也很有趣味。

  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了统治人口众多的汉族,始终把联合蒙古贵族作为恪守不移的国策。为此,一是实行“北不断婚”,即满族皇室与蒙古贵族间的世代联姻,一是给予蒙古贵族高出汉人的尊显地位。这是清朝统治非常成功的一点。所以,本书的十二王中选取了两位蒙古王爷,一为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一为喀喇沁郡王贡桑诺尔布。两人都是晚清变局中颇有影响的代表人物。

  清朝入主中原后,对率部众来归的蒙古各部首领按其原来地位及对清廷的功绩和效忠程度,依照清皇室封号,授予他们新的爵位品级,以示优遇。清王朝把内蒙古原24部,划分为49旗,实行王公制度,先后封了数以百计的王公。王公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六等,均世袭罔替。民国初期,袁世凯为笼络蒙古王公,又封了一批新的王公,但这些王公都不世袭。

  表面上蒙古王公与满洲宗室王公待遇平等,实际上仍有区别。一,同是亲王,满洲班次在前,蒙古班次在后,以下类推,等于把蒙古王爷降了一个等级。二,满洲亲王郡王,得用黄色马缰绳,蒙古亲王郡王非特许不准;同是贝勒、贝子、公爵,满洲得用紫色马缰绳,蒙古不准。三,满洲亲王年俸10000两,蒙古亲王2000两(其中,科尔沁旗亲王略高于此);满洲郡王年俸5000两,蒙古郡王1200两。以下类推,至辅国公,满洲500两,蒙古200两。但蒙古王公有自己的领地、属民,经济状况与满洲王公不同。直到民国元年,满、蒙王公的差别待遇才被取消。

  最后,话题再回到“正说”王爷上来。我在十年前曾写了《爱新觉罗家族全史》一书,这次“正说”,恰是前书的一个延续。但前书重在写史,后书重在写人。内容固有重合,要求和角度却有不同。

  刻画历史人物,既要符合事实,为专家所认可,又要有血有肉,为读者所接受,这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笔者只能勉力为之。至于效果如何,只有留待读者们评判了。

  

  作者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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