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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十章 军抑民彻夜争论(6)
作者 : 孙一先




  第五点,第二条最后(气象情况)与现场调查没有关系,无必要写。如蒙方认为要写,则应加上“根据蒙古方面提供的材料说……”。

  第六点,第五条第二段,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同意九名人员死亡是由于飞机失事造成的,所以双方同意没有必要进行解剖。双方同意不进行法医解剖而进行埋葬”。

  第七点,第五条第三段,内容跟第六条有重复,第六条讲了子弹多少,枪支多少,都讲了,其最后一句“证明他们是军事人员”可放到第七条后改写。

  第八点,把第七条改写为“这一架中国民航256号飞机载有中国军事人员,也载有非军事人员”。

  第九点,把第六条最后一句改为第八条,即“因飞机失事死亡的九名人员的遗物和机上的文件、资料,有的在现场,有的由蒙古方面有关部门保管着,应列具清单作为本纪要的附件。中国方面要求蒙方将这些遗物、文件、材料交还中国。双方同意就此问题继续商谈”。

  另外,建议把现场示意图作为附件给我们一份。

  许大使对第二个文件《遇难人员安葬的纪要》,建议在开头序言部分加上蒙方的友好协助,认为可以这样改写:“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友好帮助下,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遇难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述方式安葬。”

  许大使讲的过程中,古尔斯德字斟句酌地做了翻译,有的词他要小沈用蒙文告诉他,蒙方人员尤其是桑加上校,紧张地做记录。

  许大使讲了约一个小时,时间到了9月17日晨5时25分。蒙方建议休息10分钟。后来,蒙方又要求推迟至上午10时以后再谈,看来他们感到双方在关键问题上针锋相对,需要仔细研究。

  

  

   第四轮会谈,蒙方态度僵硬

  

  天色大亮以后,小沈外出解手(室内无卫生间,因温都尔汗市没有自来水系统)观察到,蒙方人员进了邮电局,估计是向乌兰巴托打电话请示。许大使考虑,不能被拖在温都尔汗,得尽早回使馆以便向国内报告现场情况,听取国内指示。他让我去向蒙方提出:因为我国国庆22周年将到,大使要在今天赶回乌兰巴托料理馆务,建议谈判移到乌市继续进行,如果蒙方一定要在温都尔汗谈,由我作为大使的代表。我当即约见古尔斯德转述大使意见,他听后感到有些意外,答应马上报告高陶布司长和桑加上校。

  9月17日上午10时15分到11时55分,双方举行了第四轮会谈。我尽可能地记录下双方的对话。

  桑加(以下称桑)首先开讲:“今天第一个工作,从答复大使对第一个文件的修改意见开始。”

  许大使(以下称许)打断桑的话:“我想问,对我今天回乌兰巴托的计划,你们的意见如何?”

  高陶布(以下称高):“现在说不好,不知道去乌兰巴托的时间。”
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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