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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三章 蒙古昔日的辉煌(2)
作者 : 孙一先




  忽必烈称帝后,其保守、嗜利和黩武等消极因素都有发展。采行汉法、改革落后旧制的工作陷于停顿。邀宠大臣阿合马等人主持国政,吏治腐败,专注搜刮,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对外战争,打造出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区徭役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纷纷起义。而这时,大漠南北受封的蒙古诸王连年相互混战,有的甚至叛离朝廷。因此,在忽必烈在位35年于1294年逝世之后,元朝已是强弩之末,皇位递传九代仅74年,农民大起义埋葬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元帝国。

  兴盛162年,看起来时间不算短,但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不过弹指一挥间。蒙古民族的兴衰更替,正如古书所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元朝灭亡,残余力量退居蒙古草原,史书称之为北元,持续年代从1368年至1402年,为漠北西部崛起的瓦喇部取代。

  明朝建立,把北元视为心腹之患,曾多次进兵漠北,在绥服近边蒙古诸部后,陆续在辽东、漠南、嘉峪关外和哈密等地设置蒙古卫所,企图以此为屏障,把漠南和漠北蒙古隔绝起来。退居漠北的蒙古大汗,局促一隅,权威低落,大小封建主实行割据,内讧不已,明王朝又从中挑拨,使之“人自为雄,各自为战”。到15世纪中叶,瓦喇封建主也先力量壮大,取代北元,西征哈密,东取辽东,南犯明朝边境,蒙古民族一度中兴。1449年,也先部在北京附近八达岭外土木堡(今怀来县东南)所进行的“土木之役”中,曾俘虏明朝皇帝明英宗,接着又攻到北京城下,只是由于明朝大臣于谦率众拒守,也先未能得逞。但从此明朝军队全部退入长城以内。不过,瓦喇部好景不长,到15世纪末叶,达延汗兴起,他消灭权臣,削平割据势力,调整蒙古的封建秩序,把当时错落纷纭、各不相属的大小领地,合并为六个万户,重新划分领地,各部驻牧地区得到稳定,经济逐渐恢复。达延汗死后,蒙古各部又趋分裂。但这时已与前期的分裂战乱和经济衰败的情况不同,各部只是脱离大汗的控制,尚未兵戎相见,经济也略有发展,与明朝之间也保持着相对的和平。

  1644年,明朝灭亡,清朝建立。清朝统治者根据自己同蒙古族长期接触的实际政治经验,总结历代中原王朝常败于北方民族入侵的历史教训,制定了一系列统治蒙古族的政策。他们从入关前的努尔哈赤时期起,前后花费了近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终于制服了蒙古各部。

  首先是实施盟旗制度,将原来的“爱马克”(血缘集团)、“鄂托克”(地域集团)等大小领地拆散、合并,重新改编为许多互不相属的旗,作为军事行政单位。通过两大行政管理系统,即实行大臣、将军直接节制的总管旗制“内属蒙古”系统,及实行理藩院监督的札萨克旗制“外藩系统”,以防范内外蒙古联合抗清,从而加强了中央王朝对蒙古地区的控制。旗之上还有“部”、“盟”两级组织,旗以下有“佐”为基层单位。内蒙古划分为6盟24部51旗,外蒙古划分为4盟4部86旗。清政府还规定了旗札萨克(旗长)的权限,严格划分旗界,不准越界游牧、耕种及往来、婚嫁,固定了牧民对各等级封建主的依附关系,也限制了封建主滥施权力及相互勾结。
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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