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一会儿,小乌有事出去了,老姜概括地向我介绍了中蒙关系。他说,回溯50年代,那真是黄金时期,称兄道弟,我国是有求必应。中蒙苏国际铁路联运开通后,每年按里程(大头在中国一边)分别给蒙古提供上千万卢布的过境费,最多的年份,我国付给蒙方一千八百多万卢布。根据中蒙两国政府的协议,我国承担了大量的经济援助项目,派了几千名工人来建工厂、盖楼房、修公路;还应蒙古政府请求,派了一万多劳动力(连同家属近三万人),分配到各省搞建设,甚至种菜、养猪、养鸡。蒙古领土一百五十六万平方公里,而人口只有一百三十多万,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一个人,所以,劳动力援助也同经援一样,对蒙古的建设来讲十分重要。但是,到1960年布加勒斯特(罗马尼亚首都)世界共产党会议上,苏联公开反华以后,中蒙关系开始变化。蒙古囿于自己的处境,它当时还限制在意识形态方面,只跟着苏共的调子写点文章,领导人在有关会议上讲那么几句,国家关系没大影响。到1963年,蒙古党第一书记泽登巴尔亲自出马,撰文和发表讲话攻击诬蔑我们党和国家。这年12月,蒙古党第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反华决议,使其反华宣传达到了空前高度。1964年更把反华扩大到国家关系上。这一年的4月,片面撕毁了劳动力援助协定,把全部员工连同他们的家属,统统限期离境。此前,还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员工于深水被残酷杀害,员工窦海玉受诬陷坐牢。
小毛接着介绍这个事件的始末。他原来是使馆工人事务处的译员,现在的办公室主任老刘是当时工人事务处的负责人,劳援协定被蒙方撕毁后,工人事务处撤销。小毛说,1955年4月,中蒙两国签订了《关于中国派遣员工到蒙古帮助建设的协定》,1960年又续签了这一协定。派蒙员工总人数年均7000人(不包括家属,下同),最高年份曾达到12000人。于、窦事件的缘起,是蒙古在中国的留学生杀了人被判刑的。1963年,蒙方向上海派了三名学语言的留学生,两男一女,女的起初跟一个叫那松扎布的留学生谈恋爱,后来变了卦跟另一个留学生好起来,被甩的那松扎布怀恨在心,酒后同女的大吵特吵,并猛地抽出匕首把女的捅死了。中国法院查明事实,那松扎布承认杀人犯罪,1964年2月3日,法院依法判了他15年徒刑。此后不久,蒙古有关方面为了报复,借口中国员工同蒙方人员吵嘴打架,于1964年3月6日,拘留了为首的两名中国员工,一名叫于深水,一名叫窦海玉。5月8日,蒙古法院判于、窦二人各4年徒刑。但蒙方不以此为满足,6月11日这一天,拘留所里的“犯人”出来放风,窦海玉离开房间较晚,听到外面喊中国人打架了,他以为又是蒙古人欺侮中国员工,就操起一个木棒跑出来,到外院一看,于深水躺在那里,后脑被打裂,正汩汩流血。接着,蒙古警察就把窦海玉铐起来,“认定”窦海玉杀了于深水,作为物证的木棒,原来干干净净,后来也有了血迹。使馆派人前去调查,据其他员工反映,窦海玉与于深水是好朋友,两人在同别人的纠纷中常常是互相帮助的,他不可能杀死于深水。中国大使馆对此提出质疑,要求验尸并面询窦海玉。蒙方表示同意,我国公安部派定了法医,但蒙方很快翻悔。而蒙古法院不顾中国使馆的抗议,迅即开庭判了窦海玉15年徒刑。半年之内还不准使馆去人探视。这显然是蓄意制造的冤案,是蒙方对其留学生被判刑的报复。
听了老姜和小毛的介绍,使我对中蒙关系的现状有了深一层的了解;“于深水、窦海玉事件”,更令我深感蒙古当局的政治偏见与野蛮无
理。此后,在我长达八年的驻蒙外交生涯中,这件事不时地浮上脑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