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在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司令部(一司)全体“出征人员”大会上,周恩来提出:红卫兵应是一支战斗队、学习队、宣传队。“战斗”,指的是进行文斗,而不是武斗;“学习” ,就是要做调查研究,要进行科学分析,要有冷静的头脑;“宣传”,就是讲政策,讲实际,讲界限,不盲目行动,不强加于人。在这次讲话中,他特别强调“文革”的重点是文教机关,要遵守对外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注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他是这样说的:
“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文教机关,而工厂、农村、服务性行业应由那里的干部、群众自己进行文化大革命,你们可以去进行必要的革命串联,但不能像在学校里一样,冲进去,要到哪里就到哪里。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要有革命秩序、建设的秩序。”“ 边疆的省份,靠边境的城市、城镇和边防点,你们不要去。这些地方的每一个行动都关系到很多政策,如对外政策、民族政策等。那里宗教信仰常常和民族问题结合在一起,人们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即使改变也需要时间。”“总之,你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包括爱国的剥削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其他人士,甚至剥削阶级分子本身。”
(四)为争取把开展“文化大革命”限制在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的范围内,周恩来主持制定了关于农村、工矿企业开展“文革”的两个文件。《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大中城市的文化教育单位和党政领导机关”,并且要求“抓革命,促生产”。为落实《十六条》的这项规定,1966年9月8日,他召集中央碰头会,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下农村文化大革命的规定》。《规定》指出:县以下各级的文化大革命仍按原“四清”的部署结合进行。北京和外地的学生、红卫兵不要到县以下各级机关和社会去串联,县以下各级干部和社员也不要外出串联。
当天,周恩来还审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工业、农业、交通、财政部门应当立即加强或组成各级指挥机构,保证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单位的职工应坚守岗位,外出串联的应迅速返回原单位,学生和红卫兵不要进入厂矿企业、科研单位去串联;凡已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生产和科研单位,应在党委领导下,迅速组成抓革命和抓生产业务两个班子;职工参加文化大革命应放在业余时间搞;等等。
同一天,周恩来将这两个文件及其附件送毛泽东,并附信说:“看了江苏文革小组九月八日来电和上饶红卫兵总部筹委会九月七日来电,我认为有关农村和工矿企业文化大革命问题,需要政治局讨论一次,然后才好批发这两方面的通知。”9月14日,毛泽东批示:“可照发,不要讨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