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那年林晓十七岁。十七岁是什么概念,十七岁是雨季,为什么叫做雨季,林晓和曾默有着很经典的解释。他们说,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了,成年后就能做大人做的事情,但十七岁是很难熬的岁数,就像饿了三千年的人,看见一只只油光发亮的烧鸡,飞奔过去,却撞在隔离的玻璃上。所以哪怕距离十八岁生日还差一秒钟,他们也是未成年,也有着厚厚的防弹玻璃,只能无奈的闻着诱人的光碟与游戏散发的肉香,唯一能做的就是大流口水,如同雨下。
十七岁的那年林晓所在的城市下了不少雨,江水疾涨,差点漫过堤来,吓坏了善良的老百姓们。但林晓的浪漫故事不是发生在洪水泛滥的时候,那种时刻只能产生悲痛或激昂。一如普通的爱情故事,只有在适量的雨水时才能滋养出来。
那场雨在临近散晚自习的时候突然降下。教室里的孩子们都开始叹息起来,而林晓和曾默没有叹息。原因是林晓有一把伞。
林晓不是穆罕默德,他自然没有先知的本事,这把伞在他的课桌里已不知躺了多久,灰头土脸的,几乎都快要变成化石。林晓找出这把伞的时候高兴异常,说了一句话:“两个月前我就知道今天晚上会下雨,你看,是吧。”曾默差点吐出来,但一想等会还要搭伞,就忍了忍。
在这里我得按一下暂停键。
让我们回到两个月前。停留在两个月前放学后林晓决定回家的那一刻。
林晓决定回家了,可是他隐约感觉到忘了拿什么东西,林晓有一个特点,与野生动物相同,属于昼夜有着明显区别的种类,晚上的他要蠢很多。于是他开始玩命的想是什么东西要带回去。想了半天,把镶在墙上的黑板都考虑了一番,仍然一无所获。最后被曾默猛打一掌催其回家,一掌下来,连刚才在干什么都忘了。
是的,我要说的就在这里,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所看到的林晓确实忘了把那把伞带回家,但是,在被时间分割出的无数的林晓中,有很多林晓都想起了那把伞,或许这些倒霉的家伙只是被别人提醒了一下,或许只是他想得大脑缺氧,晕倒在地上时不小心看见了那把伞,或许是因为其它的或许。但那些林晓们确实都带伞回家了,所以在他们所在的那些空间里,就不可能发生两个月后的那一场巧遇,他就不可能会遇见张雨,或者,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相识。
林晓第一次看见张雨时激动的大叫了一声:
“鬼啊!”
当时张雨站在转角处,身着白色连衣裙,头发水淋,一脸哀怨。
等林晓回过神来,发现对方是女生,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脸上烧得通红,幸好是在黑夜,才免去了三分尴尬。
曾默帮着道了个歉,两人继续赶路。
走着走着,林晓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他很正直的望着曾默。曾默心里一凉,说,我懂你,我们折回去吧。
林晓和曾默于是又走回张雨躲雨的地方。张雨本来就被林晓的尖叫吓了一跳,还没稳住惊吓,又看见那两人朝她走了过来,这两个人,头发加起来比张雨的还长,衣着怪异得如同兵马俑,顿时张雨更慌张的心跳起来。
“同学,”林晓不好意思的问:“你一个人吗?”
张雨的心快跳到了嗓子眼,见对方问话,马上联想到日本鬼子,联想到特务,联想到格格巫。她镇定了一下自己,心想:这坏蛋在探我的虚实。于是她机警的回答道:
“不是,我爸就在后面,还有我叔叔,我舅舅,我家的二十号保镖,我老家整村子人,他们马上就来了。”
曾默一听,偷偷笑起来,对林晓说:“完了,把我们当流氓了。”
“她可看得真准。”林晓由衷的佩服道。
张雨见两人嘀咕起来,下意识的抱紧了书包挡在胸前,假装勇敢的问道:“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林晓想了半天,因为实在是不习惯和女生说话,但又为了打破这越发诡异的气氛,于是学起曾默平时和女生打趣的语气来,挑着眉毛说:“嘿嘿,美女,你猜……”
“完了。”曾默小声结论道。他转身,不敢看接下来将发生什么。
张雨一听林晓的笑,全身鸡皮疙瘩生得此起彼伏。她心一横,狠狠的瞪了林晓一眼,淋着雨快步走开了。
林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里琢磨着这女生怎么突然生气了?曾默看着林晓哭笑不得,叹息的说:“算了算了,我们回去吧。”
林晓还是不大明白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他大脑又开始迷糊起来,迷糊着迷糊着,最后终于超越了临界,伴随着“砰”的一声响雷,林晓丧失了夜晚里仅存的智商,也不吭声,收了伞就朝张雨飞速奔去。
张雨小心翼翼的走着,偷偷的回头,突然瞧见在闪电中一个黑影直朝她追来,那人的脸被闪电映得阴影班驳,恐怖极了。张雨吓坏了,撒腿就逃。
可是张雨穿的是裙子,即使她不穿裙子,哪怕她穿的是刘翔的装备,她也不可能是林晓的对手,林晓混迹于街头已有些时日,追人和逃跑是他的基本课程。
林晓两三下就追上了张雨,也不抓住她,却和张雨并肩跑起来。
不知情的人纷纷以为是精神病院的墙被雨水冲塌了。
跑了接近三里路,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林晓不说话,只是看着惊恐得像只小兔子的张雨,猛地把伞伸了出去。
“我只是想把伞借你,你跑什么,女孩子,晚上早点回家。”
张雨看看伞,再看看面前的这不良少年,大口的喘气,不说话。
“拿着。”林晓催道。
张雨惊魂未定的接过伞。还是不说话。
林晓又看了张雨一眼,因为这里有了盏路灯,虽然破旧得连它娘都不认识了,但至少也有了些光线,这足够让林晓看清了张雨的脸。林晓心里咯噔一下,本能的神经反应全烧坏了。
他面前的这个姑娘,明目皓齿,水珠在她长长的睫毛上闪闪发亮。
“谢谢。”张雨不好意思的说。
林晓已经说不出话,撇撇嘴,僵硬的点点头,转身走了。一路小沟水洼,如履平地。
林晓回家后被臭骂了一顿,骂说别人淋雨回来也不至于淋得鞋里头都能倒出水,砍脑壳的绝对是跑河里游泳去了。
林晓不在意被骂,躺在床上思考刚才发生的一切,突然想起忘记告诉那女生怎么还伞了,于是又开始思考怎样能找到那女生。想着想着,大脑疲劳,昏睡了过去。梦里,全是那闪光的睫毛,漂亮得像天上的星星。
第二日,林晓把昨晚的奇遇告诉了白田。白田笑到半路,戛然而之,小嘴里狠狠的说:“三个字:无聊。”
“无聊只有两个字啊。”林晓问。
“句号算一个。”白田清晰的说道。
白田是位女生,如果按照矛盾的普遍性和相对性来讲,她相对于其他女生而言,实在是对林晓有着特殊而又重大的意义。
林晓与白田的复杂关系要追溯到双方的父母,回忆到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他们的父母那时也是同学,白田与林晓的母亲都貌似桃花能歌善舞,成日演绎着英雄儿女,宣传着大好形势。而他们俩的父亲则又同属于二愣子之类,不约而同的奇缺音乐细胞,张嘴就能引来野狼。这样富有音乐天分和奇缺音乐天分的人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算是人才,三百年才出一个。可偏偏就是这神奇的四个人,在知青下放时又分到了一起,其间发生了不少跌宕起伏的故事,但鉴于这是青春作品,而不是忆苦文学,就不多加累叙。只摘录林晓的父亲当年猛追白田母亲时所写的一篇文章,来间接回忆一下那样火热的青春,证明四人终成两家的复杂过程。
《我要沉没了》
我就要沉没了!……然而,假如这吉他琴能在我忧伤时报以我低回的歌声,假如默默聆听我的青年男女,感叹于我爱情长期的痛苦,假如你,姑娘,在深深的感动之余,能将我悲哀的诗句暗中背诵,并且喜爱我心灵热情的言语,假如你是爱着我。哦!亲爱的姑娘,请允许我以恋人圣洁的名字使吉他琴忧伤的歌曲变得振奋而嘹亮,于是,等死后的梦永远伴着我,你就可以在墓前感伤的说:“我爱过他,他曾经从我的爱情中得到过欢乐,灵感,燃起了爱情的火。
自然而然,两家人也有过指腹为婚的封建残余行为。
在林晓与白田出生后,两家人常常开玩笑的问林晓,爽爽啊,把田田妹妹嫁给你好不好?林晓满口答应:好!
田田也举着手喊:好!!
然后大人就接着问:把田田嫁给你做什么呢?
林晓想了想,抓抓脑袋,笑着说:做媳妇儿!
田田一听,连连点头。
大人又问:你要田田做媳妇儿做什么啊?
林晓觉得这是个严峻的问题,于是认真思考,思考得快晕过去的时候终于想到,于是,把手一挥,认真的说:玩过家家!
一边的田田叫唤得更凶了。
两家人关系甚密,加上遇上只能生一个的政策,两家把这两个孩子当成了共有财产,提前进入人类社会的最高层次。林晓叫白田的妈妈为干妈,白田的妈妈嬉笑着说:叫什么干妈,就叫妈,反正迟早要叫的。
后来为了防止出现一孩子叫妈,两人同时应声的局面,更为了防止该局面对两位音盲丈夫造成不好的外界影响,最后两家达成协议,孩子互叫对方小妈妈和小爸爸。
林晓和白田从小就一起长大,确切一点说,是白田跟在林晓屁股后头长大,整个一小跟屁虫。林晓虽从小就觉得白田不能像他一样站着尿,力气小,玩背人打架时和她分一边占不到便宜,因此有些排斥带着白田闯荡江湖,但是在关键时刻,他却能像土拨鼠一样出现在白田面前,为她消灭一切来犯之敌,或者是被一切来犯之敌消灭。
白田小时候一直叫林晓:爽爽哥,后来林晓改名,白田也就随之改口,直呼其姓名:林晓。亲热的时候叫他晓晓哥,不高兴的时候叫他榆木脑壳,猪等等。林晓大一点后叫田儿,亲热的时候叫田田,不高兴的时候叫她白痴,白匪等。
这两人的关系经常引起别人的误会,而林晓也常常被传为该校最痴情的男生,因为他几年如一日,身边一直只有白田一个女生。这一误会被不少老师发现,向家长反映。但是家长都称对方家那孩子是自己过继过去的骨肉。这一回答让老师们大惑不解,有一生物老师研究了半年,想弄清楚四人是如何共同生出二子,结果想得心灰意冷,下定决心终身不再研究生物,改教美工绣花。
高中时知道这一误会真相的只有三个人,曾默,再就是两位当事人。曾默说,并不是因为白田和林晓走得太近而让世人误会,而是因为林晓身边压根就没其他任何女生停留超过半小时。即使是在食堂排队买饭时,在座位的安排上,在坐公交车的时候……
“这能不让别人觉得你是个痴情的男人吗?”曾默反问道。
林晓抽了口烟,傻傻的笑,不说话。
“靠,你和白田到底是不是一对?你可不能骗我啊!”曾默突然摇摆不定起来。
林晓顿时想到了戊戌六君子,只觉欲哭无泪,回天无力。
高考完后,白田被录取的是与林晓相同的学校,相同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