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外来文明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章 人
乐人和舞伎(1)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我们已经讲了各种各样的流落到唐朝的异族人,但是在所有那些由异族政权贡献给唐朝的,社会地位不易确定而又具有专门技能的人当中,最常见和最有影响的是乐人(包括器乐演奏者、歌唱者和舞蹈者)以及由他们带来的乐器与乐调。当我们看到历史文献中记载大中七年(853)日本国来朝贡献“音乐”时94, 我们就应该认识到,“音乐”这个词在这里必定包括了曲式、乐曲以及演奏者和他们使用的乐器等内容在内。曲式和乐曲在当时被看作是一种与真正的财产一样,可以转让的东西。许多世纪以来,欣赏西域音乐的人在中国各朝代都大有人在。在隋代,欣赏西域音乐的社会风气尤其盛行一时,而这种风气也一直延续到了唐代。在唐代,西域诸国处于唐朝政权的控制之下,所以西域音乐也可以说是被唐朝“俘获”来的,而到了后来,唐朝政府便要求西域诸国将音乐作为“土贡”贡献给朝廷。在唐朝的宫廷演奏者当中,大量地吸收了异族的管弦乐队,在“ 非正式的”宫廷燕乐演奏的场合,往往都有异族管弦乐队为唐朝的大臣和藩属演奏。相比较而言,在“正式的”仪式上,则要求用中国古代传统的乐器,特别是要求用钟、磬、琴等古典乐器来演奏传统的曲调95。欣赏外来音乐的习惯以及在当时的社会时尚中表现出来的对外来音乐的热情,从宫廷传到了贵族之中,接着又漫延到了城市居民的各个阶层之中:  

  城头山鸡鸣角角, 洛阳家家学胡乐96。

  诗人讽刺性的比喻描述,并没有能够逆转社会上的摩登潮流。设在长安的两个官方的“教坊”, 是在普通人民中间传播这种“上流社会”音乐风气的主要机构。唐朝的教坊类似于现代京都的“Gion”和“Pantochō”坊。一个教坊专门从事歌唱,而另一个教坊则从事舞蹈97。教坊里的那些天才的乐工、歌伎以及舞伎的社会地位与 “官伎”98—即最高贵的一种艺伎—的社会地位很相似,她们被训练来演唱非正式的音乐,而这种音乐只是供那些得到“天子”宠信的人享乐的。新音乐首先从教坊的乐人那里传播到那些具有独立人格的高级妓女当中,再由此传入下层娼妓中,最后通过市井放荡浮华少年的途径,融进唐朝文化的伟大洪流之中。这些从事演唱流 行音乐的美女们潜心钻研最新的曲调,为原来受到欢迎的曲调填写轻快明艳的歌词。像“放鹰乐”、“泛龙舟”、“破南蛮”、“绿头鸭”以及其他一些流行的曲调,都是属于她们演唱的乐曲。她们演唱的乐曲在朝野上下备受赞赏—除了朝廷提倡谨言慎行、克勤克俭的时期之外。例如当皇帝表示他决心要限制宫廷范围内的奢侈行为,发布诏令禁止聚敛珍宝,限制穿着华丽的饰带,反对上演女乐时99,她们就成了被轻蔑的对象。不过这种时期何时到来虽然无法逆料,但它持续的时间一般都很短暂。可是当唐朝政权不是过分拘谨的时候,就会鼓励这些歌妓演唱诸如“突厥三台”、“南天竺”、“龟兹乐”以及“望月婆罗门”这样的曲调100。这些歌曲大多数都是在异族人的影响之下,特别是在那些充当“土贡”的异族乐人演奏的乐曲的启迪下创作出来的。为了不致过分地违逆大众的观赏情绪,创作者对这些曲调进行了适当的修改。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正如现代的“印度之歌”、“恒河流过的地方”、“异教徒恋歌”一样,唐朝类似的这种歌曲,也是一些假冒的外来歌曲。

  



  宫乐图佚名 绢本 设色 纵48.7、横69.5 厘米 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图中绘体态丰肥、着华丽衣饰的十名仕女围长案而坐,或作乐,或谛听,或啜饮,或顾盼,气氛闲适。中央四人,则负责吹乐助兴。所持用的乐器,自右而左,分别为筚篥、琵琶、古筝与笙。旁立的二名侍女中,还有一人轻敲牙板,为她们打着节拍。从每个人脸上陶醉的表情来推想,席间的乐声应十分优美,因为连蜷在桌底下的小狗都未被惊扰到。这件作品并没有画家的款印,原本的签题标为《元人宫乐图》。仔细观察画中人物的发式,有的发髻梳向一侧,是为“坠马髻”,有的把发髻向两边梳开,在耳朵旁束成球形的“垂髻”,有的则头戴“花冠”,凡此,都符合唐代女性的装束。另外,绷竹席的长方案、腰子状的月牙几子、饮酒用的羽觞,还有琵琶横持,并以手持拨子的方式来弹奏等,亦在在与晚唐的时尚相侔。所以,现在画名已改定成《唐人宫乐图》。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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