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足够的勇气实现我的决心,我开始自欺欺人,说我恋爱了。其实,我这不是爱,是肉欲。在恋爱的是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心。不管怎么说,我反正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我妈妈已经跟我说得够不够的了:我不会爱。
肉欲和爱一样,终究也是无法分析,无法下定义的。肉欲和爱在你身上说发生就发生了。你得相信,肉欲和爱是活的,但是你无法对它们进行仔细研究。
我和这位画家的奇遇,开始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是个干预当代问题的艺术家。1968年5月,《狂人报》成了在那个疯狂罢课时期里继续出版的惟一报纸,他在那家报纸上发表速写,画的是革命的大学生,也画大学生们的对立面:那些戴钢盔的警察和政客。三笔两笔,速写就画出来了,还配着几句尖刻的话。
从那时起,我就横穿巴黎,从这头跑到那头,为的是在那间紧挨着他女儿们房间的屋子里,和他一起度过半个夜晚。我有时会听到孩子们的哭声或笑声,这令我感动。到他那里去之前,我要在镜子前呆几个小时,想让自己和那些自从他打光棍以来使他开心的女人相似,我在报上看到过这些女人的照片。我用北非的眉笔描眉,粘眼睫毛,把卷发染成金黄色,尽力让头发保持挺括、光亮。化好装之后,我就坐到我写文章的那张桌子前面,搜索枯肠地想些能使他对我产生好感的谈话题目。我花功夫去准备一些话,但从来也没用上过。他要什么有什么:才能,幽默,胆识,魅力,学养,机智。我呢,我觉得自己不具备任何优点。那好,我就靠身体来补偿吧,我的身体活力四射,光滑,丰满,他喜欢,这我知道。我们第一次作爱的时候,真让我大开眼界。因为我没有经验,或者说有也不多,我把他列为他那一类人里的绝对冠军。
一天晚上,我们和一位出版商一起在利普饭店吃饭,那个人的一本题为《速写手册》的书刚刚出版。我翻了翻,觉得和《秃头歌女》一样荒唐;《秃头歌女》是约内斯科写的一出戏,我在拉于歇特剧院看过。幽默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一种荒唐的艺术。自从他让我明白我不使他讨厌的时候起,我已经多次注意过幽默一词的定义。字典确实没让我长多少见识。我有一本老的拉露斯词典,还是我上学的时候用的呢。那本词典上关于“幽默”一词的定义,使我如堕五里雾中:“隐藏在严肃外表之下的快乐,这种快乐充满了讽刺,充满了意想不到的东西。”我这位幽默大师的讽刺,可以从他的目光里看出来。他的全部思想都蕴藏在目光之中,他那黑色的眼睛里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狡黠。 |